1)35 引狼入室_七界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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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亚闻声落荒而逃,直逃出数百米方敢停下脚步。

  迪亚暗自庆幸自己终于制造了不在案现场的证据,欢呼一声向餐厅冲去。这种幸灾乐祸式的疯狂立刻引起众人的注意,许多人放下手中的饭盒,向迪亚冲来,其疯狂兴奋程度比迪亚犹有过之。

  迪亚实在不明白,今天跟泰泽那帮该死的家伙对峙时,这些人好像都不在场啊,可是他们为什么一看到自己就像苍蝇看到有缝的蛋一样叮了过来?难道他们跟泰泽是一伙儿的?果真如此,泰泽这个猪头一样的家伙势力也未免太庞大了吧?不可能,就他那熊样,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魅力。

  迪亚此刻的心理活动度绝对过银河五号巨型计算机的运行度,只一刹那工夫就想到了无数种可能性,但又被他一一排除。时间不等人,就在迪亚即将灵光一现,找到真正的原因前(此处省略16个0)0001秒时,二小时前的一幕再次重演。迪亚来不及多想,再一次尖叫着冲回宿舍。

  老头再次被无数大脚、小脚、男脚、女脚无情践踏,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老头清醒后马上向学校领导递交了辞职信,但学校领导以“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不但不给予不法女生上楼的机会,还能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使其再来时只敢在围墙外大喊,较好地维护了学校的形象”为由,坚决拒绝了老头的辞职要求。

  307房间的门再次经受无情的考验,放下心的迪亚转过头,心却忽地又提了起来,因为摆在眼前的竟是三张怒冲冠的面孔。这才是刚出虎口,又掉狼窝。前有狼,后有虎,考虑再三,迪亚终于决定留在狼窝里——好歹这是自家的狼!

  杜根三人马上对迪亚进行审讯,迪亚还想狡辩,但是经过一番严刑逼供,迪亚招架不住,终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07临时最高法官杜根当即对迪亚做出判决:“迪亚?布鲁斯,男,现年差2个月满21周岁,籍贯尼美拉群岛。其罪状是: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并且制造假象企图蒙蔽诬陷调查人员,以致调查组内部出现不和。鉴于其属于未成年人又是孤儿,缺乏管教,有法盲嫌疑,而且其认错态度较好,现宣判如下:1,负责修好杜根的床;2,判罚倒立3小时。此判决为307最高临时法院最终判决,不得上诉。此判决即时生效。”

  迪亚暗呼“冤枉”,这是真正的屈打成招,至少“故意”两字就用得不妥。自己怎么会那么没有良心,要“故意”毁坏杜根的床呢?我只是很“无意”,很“不小心”弄坏的嘛!

  牢骚归牢骚,但迪亚知道跟法院这种暴力机构根本没什么话好说,如果乱说话,说不定会被安上更大的罪。至少自己家这个法院有一个好处,就是办事效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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