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章 军法_磷火常同日色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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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过,既然他无力救他们,他也就根本不去多想。决定攻打艾家大院的时候,王瑾就知道会有这种波及无辜的结果,他绝不会因此就不造反了,如果不造反,他们这些兄弟都得死。两相比较,他宁肯让陌生人去死,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王瑾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关头,他打算先活下来再谈道德。

  按照江湖规矩,王瑾和谷可成把艾家残存的老弱妇孺、厨工仆役全都释放,只留下艾应甲和几个近支男丁、高级奴仆。这兵荒马乱的,把这些人赶出去,他们也未必能活,但总归比自己亲手去杀要强。谷可成审讯俘虏,寻找窖藏的地点,王瑾去通知李自成进城。

  李自成和张成带着五十人进了城,刘宗敏、田见秀、李过、高杰四人的队伍依然在城外警戒,只是调了一百个体力好的人进城搬东西,那些最早破城的人实在没有力气了。王瑾召集城内的保长们,把在艾家抢到的金银给了他们一部分,让他们张罗人手做饭。县衙已经被占领了,和李自成他们有仇的胥吏衙役或者逃走,或者被杀,只剩下一些平素老实的。李自成他们都是本地人,对于城内大户的情况很清楚,商议之下,又圈定了四家有劣迹的,由张成带人分头去抄家,张礼则去抄没那些被杀胥吏的家产。

  在这样的行动中维持秩序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工作,王瑾过去做官军时有吃大户的经验,李自成让他组织人手分门别类搬运物资,严禁私藏战利品,严禁随意杀人或打砸纵火。嘴上说严禁当然是没有用的,当然会有人不顾禁令。解决办法也简单——杀。

  “王哥,我就拿了一锭金子!你饶了我吧!我不敢了!”王瑾毫不理会,一脚将面前这人踢倒,挥刀砍下首级。“金子要是我的,你拿一百锭、一千锭都成。可这每一件战利品,都是众兄弟拼了命换来的。李二哥三令五申,要统一分配,谁也不许私藏。现在不是在村里的时候了,我们杀了官,造了反,行的就是军法,谁敢不遵军令,谁的脑袋就得搬家!”众人看着王瑾浑身浴血的恐怖模样,就算有反对意见也都咽了回去。王瑾今天一共杀了六个敌人,却杀了十二个自己人,其中有两个是过去和他有些交情的,刚杀的这个还是李家站的。有人把此事报给了李自成,李自成只是派人告诉王瑾要“慎杀”,却并不阻止他杀人立威。

  李自成虽然并没有军事经验,但是过去递送文件,去过很多军营,见多识广。王瑾因为私藏一些金银、烧掉几间房子这样的事情就杀人,乍一看确实有些过分,可如果不这么做,他们就永远是一支土匪队伍,每次攻城破寨,都会出现烧杀淫掠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不许滥杀、不许纵火、不许私藏财货是他李自成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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