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章 威胁?_都把人唱哭了,还说是口水歌?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的音乐公司,给新的词曲作者开出的条件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再次感谢洪导的好意。不过我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目前并不打算加入公司。至少,在毕业之前,我不会考虑。”林夕说的比较委婉,但态度却是很坚决。

  三七分成。

  在他看来,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

  或许,一般的新人词曲作家,在签约大公司的时候,不得不签订这样的合同,甚至还会很高兴。

  就像洪韬说的那样。

  加入大公司后,身份地位就不一样了,公司不但会花钱推销你的作品,而且还可以利用公司的各种渠道。

  这些附加价值加起来,拿新人高的分成并无不可。

  可对于林夕而言,他其实并不是什么新人!

  他背后,有着一整个世界的优秀的文艺作品积累!

  不需要大公司的平台,也不需要花多少钱去推销。

  只要有合适的机会,这些优秀的作品,都能够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所以新时代看似优秀的待遇,对他而言一文不值。

  而且。

  除了分成之外,加入这些大公司,也相当于签了卖身契。

  到时候公司给自己安排什么任务,要怎么处理自己的歌,或者要把自己的歌卖给谁,他都是没办法抗拒的!

  刚才洪韬的话也说得很清楚了。

  歌曲的版权在林夕手上,但是经营权却是在公司手里的。

  也就是说,林夕可以决定自己的歌卖给谁,公司也同样可以决定。

  看似是双方公平,条件对等。

  事实远远不是如此。

  当双方意见没有分歧的时候还好,一旦有了分歧,往往只有个人妥协!

  因为一旦个人不妥协,公司直接将你‘封杀’!

  个人还能怎么办?

  毕竟封杀之后,公司照常运行,并不会因此有什么麻烦。

  但个人,却是直接遭受灭顶之灾。

  前世也是混娱乐圈的,林夕可太清楚其中的门道了。

  也见识过很多‘不听话’的艺人,被经纪公司封杀。

  “不再考虑考虑吗?”洪韬问道。

  “谢谢洪导好意。”林夕回答。

  没有直接拒绝,但拒绝的意思却无比明显。

  “白露和你是同一届的,你们是同学,又是好朋友。你看白露不也加入了咱们新世纪,也很好吗?要是你们都加入公司,以后也会有更多相处的机会,合作的机会,岂不是美谈?”洪韬最后劝说。

  林夕依然不为所动。

  他和白露之间三年多的友谊,早就不是一般普通朋友关系了。

  不会因为他加入不加入新世纪,受到任何影响。

  总不能因为他不加入新世纪,白露就和他绝交。

  “那……就祝林夕你好好参加比赛,在后面的几期创造出更多、更优质的作品,能够获得好的名次,最后杀入总决赛。”洪韬站起来,和林夕握了握手。

  “借您吉言。”林夕笑着回应。

  可是他怎么听这话,有点不像是祝福他呢?

  不给面子,不接受邀请,就要想办法淘汰他么?

  呵呵。

  威胁我?我不怕!

  有本事,就第一期就要把他淘汰。

  可要是第一期不淘汰他。

  下一期他换个合作对象,不再是王晓凯这个猪队友。

  只要稍微唱功水平正常点队友,你要是还能淘汰我的,算你厉害!

  请收藏:https://m.ysw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