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零七章 获胜(八千五百字大章!)_从龙族开始的技能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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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近现代之前,羊毛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都还是垃圾一样的东西,除了能够保暖之外一无是处,甚至都不柔软。

  某种意义上来说,金羊毛能够在不经处理的情况下达到这样的柔软级别,也的确算得上是一种神物了。

  至于美狄亚把制作聚丙烯腈纤维的技术被称之为魔法,好像也没什么毛病,毕竟魔法的概念就是人类科技无法做到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类的确也没有能够制作人造纤维的能力。

  郑曙选择聚丙烯腈纤维作为金羊毛的代替品,也是因为这种纤维极易染色,而且聚丙烯腈纤维刚制造出来的颜色也是带着淡淡的金色。

  这样一来,后续只需要继续将颜色加深就可以模拟出金羊毛那如同黄金般璀璨的色泽,这一点用魔术倒是很轻易就能做到。

  “如果你觉得摸起来舒适的话,自己后面再用这个技术重新制作一团新的就好,现在把这一团皮毛染成金色还需要多久的时间。”

  “很快了,只剩下最后几个步骤魔药就熬制好了,大概明天早上就可以完成金羊毛的仿制品。”

  美狄亚犹豫了一下:“你打算明天就去和魔龙对战吗?会不会有点太急了,不需要再做更多的准备了吗?”

  “不用了,我一直维持着巅峰状态,就算做再多的准备也没有什么意义,最重要的是……我也有点等不及见识一下战神阿瑞斯眷属的力量了。”

  郑曙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到古希腊之后,神灵他也见了不少,哪怕是主神也见了好几个,可真要说的话,大部分的神灵主职都不是战斗,虽然力量很强,但却没有那种“强者”的感觉。

  但战神阿瑞斯不一样,郑曙和癸干忒斯巨人战斗的时候曾经朝着奥林匹斯山脉远远的看了一眼。

  那位战神所表现出来的气势,完美的符合郑曙对于一个战斗有着不断追求的“强者”的印象,虽然绝对的力量可能在主神当中不算最强,但战斗意志却绝对是最高昂。

  即便是在和癸干忒斯巨人的战斗当中处在下风,但是那种抛弃一切顾虑,为了挑战强者而不断努力前进的气势实在是太令人心潮澎湃了。

  可惜他现在的实力尚弱,尚不足以和那位战神来一场酣畅淋漓地战斗。

  不过哪怕是他的眷属,应该也和那位战神有着相似的意志吧,能够和这样的存在战斗实在让人感到激动。

  真不知道,当肌肉完全爆发,压缩骨骼发出轰鸣时,会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声音。

  光是想想这种美妙的感觉,郑曙都已经要爽到扯旗了。

  “咳咳……”

  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思维有点太过癫佬,郑曙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把脑海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抛掉。

  “总而言之,那位战神应该也已经等得迫不及待了,正巧我也有些迫不及待了,所以还是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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