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章_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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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我得快刀斩乱麻。因为不这样的话,根据我今天自从见了他到现在的心跳激烈程度,我知道,不斩,我迟早得栽这个人手里去。

  敛住笑意,脑筋一转,我就有了个法子。我作流氓状,大咧咧地扶上他肩头,踮着脚对他说了句悄悄话。

  我等着从他脸上看到愤怒,或无奈,或嘲笑,或尴尬,可这些都不是。我看到的是羞涩——他竟然涨红了脸。

  半晌,他答,“……我是。”

  轮到我尴尬,无奈,自嘲,愤恨。

  我抖给他的那句糟践话是:姐姐我非处男不考虑。

  我自嘲于自己考虑得不周全;尴尬于对这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的答案的没辙;无奈于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美味大馅饼我无福消受——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他是个好孩子,我想教他懂得第一次要给深爱的人,而非流氓姐姐;愤恨于,老天,你为什么不安排我早几年遇见他???

  我喜欢他。第一眼地、颤抖地、柔软无力地喜欢。

  这天儿,气温有三十五度了吧。我胸口闷。

  “我是认真的。”战士声音清沉,语意坚定。

  我扯开他的手,说,“别跟过来,让我一人儿坐会儿。”然后转身找了个墙角,倚了下去。

  坐着坐着眼泪就往下掉。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

  不知多久,我抽泣着说,“你不能跟我认真……我……我没这资格……”

  他走近来,低下身子。

  我抬头,对上他,“……我……我是……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负四

  沈东宁是我大学室友的好友的男友的师兄。认识他是因为有次我本子进毒了,可里面有重要资料,我不愿直接用重装系统解决问题。室友说她姐妹的男友是学计算机的,周末便将他请了来。他捣鼓了一通后说这个问题他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周末,就有了我和沈东宁的见面。

  初见,我不以为沈东宁会和其他理工男生有什么两样:对电脑以及其周边(包括AV)了如指掌,可除此外对其他一无所知。这样机械化而闷骚,将来大多直接晋升为宅男的男生,我是没兴趣的。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眼镜说好。我瞅瞅躲在眼镜后这张脸,其实还不赖,估计近视不深,眼睛没怎么变形;脸上有很淡很淡的痘印儿,淡到几乎看不到,还踩着青春期的尾巴,看来也是个晚熟的人;皮肤白,眉毛淡,鼻子窄,嘴巴薄,长得很和煦;头发还带点自然卷——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天生的。我当时特别想看看这人额头啥样,于是就做了一件到现在都觉得犯贱的事儿——我突然伸手把他前额的头发给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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