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6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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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日本对俄宣战,战到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将俄国海陆军击败,推进到辽阳、铁岭,消灭了俄国的波罗的海舰队于对马海峡。俄军求和,把旅顺、大连与所谓南满铁路让渡给日本。

  慈禧呢,于英、美、法、意的劝告之下,严守“局外中立”,总算逃免了池鱼之殃,而事后仍不得不承认俄国与日本之间的“私相授受”。

  《细说清朝》一三六、清朝的最后三年

  慈禧用光绪的名义颁了一个“遗诏”,传位给溥仪。溥仪这时候年仅三岁。

  溥仪的父亲,是光绪的弟弟醇亲王(小醇王)载沣,祖父是醇贤亲王(老醇王)奕譞,曾祖是道光。

  溥仪的母亲是荣禄的女儿,祖母是慈禧的妹妹。

  溥仪即位以后,尊慈禧为太皇太后,光绪的皇后为皇太后(隆裕太后),本生父载沣为“监国摄政王”。定年号为宣统。溥仪在位三年。这三年,中国事实上的君主便是这一位摄政王。清朝在入关以后,可谓“以摄政王始,以摄政王终”。

  载沣学识有限,但有心做好,命运叫他撑持清室于无可救药之时,扮演悲剧角色。

  他以为逐走袁世凯,重用满人,标榜“预备立宪”,便可以抵住汉人的革命高潮。结果,满人之中没有一个接得了袁世凯所留下的真空。比较能干的仅有铁良和荫昌二人,这两人在他看来却不如胞弟载涛、载洵之值得信任。他创办新陆军(“禁卫军’),交给载涛负责训练(由毓朗与铁良协助)。他筹办新海军,叫载洵总其成(由萨镇冰协助)。

  《辛丑和约》以后的清廷,被赔款与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所谓外债,实际上也是(对日本的)赔款而来。没有这两次大赔款,清廷的中央财政早已入不敷出。有了这两次大赔款,便更加困窘,如何谈得到建设新陆军与新海军?怎能有力量办出几件福国利民之事以收拾人心?

  人心在甲午战争以前,未尝对清朝不利。曾国藩的“中兴”与李鸿章的“洋务”,原已给清朝挽回了不少威望。鸦片战争以来的外侮.也多多少少转移了民众的仇恨,不再恨清朝而改恨洋人。但是,中兴名臣曾国藩因天津教案而失民众的信仰,洋务专家李鸿章又因对日战败、对日求和而事业破产。爱国的志士由于对清朝失望而决心参加革命阵营的一天比一天多。

  康、粱的维新运动即使不受慈禧摧残,也定难产生具体的成效。原因是清朝业已病入膏肓,决非温和的泻剂与补品可救。慈禧奕及整个清廷于这一时期的种种出丑,告诉了全国人民:剩下的只有革命一条路可走。

  于戊戌政变奕后仍斤斤于“保皇”二字的康、粱,也竟然在义和团活动期间派唐才常在鄂、湘、赣三省发动“自立军之役”,名为“勤王”而实则“革命”。民心对清廷的向背,于此可见。

  康的错误在于圣人自居,不求进步。梁却在东京与孙中山一度过从甚密,接受了“革命排满”的思想。他写信给康说:“日本以覆幕为最适宜之主义,中国以排满为最适宜之主义。”

  这时候,光绪二十九年,梁已经办了《新民丛报》一年。《新民丛报》的言论,在表面上与同盟会的《民报》唱对台戏,实际上恰好与《民报》相反相成,唤醒了整个中华民族。

  所谓“预备立宪”,本非载沣发明的口号。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七年在《新民丛报》的前身,《清议报》发表了一篇《立宪法议》,强调日本之所以能够行宪,是先行派了五个大臣出洋考察,其后在明治十三年颁布宪法,到了明治二十三年才实行宪法。

  袁世觊于是在光绪三十一年奏请慈禧遣派“五大臣出洋”,获准。这五位大臣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于九月间启程之时被烈士吴樾投以炸弹,其中两人载泽、绍英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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